三、文化大革命時期
(1966.6—1976.10)
1966年
6月 馬蹄岙水電站動工興建,1972年4月竣工發(fā)電,總裝機5000千瓦;1987年進行擴建,裝機容量增到6800千瓦。
7月 慶元全體教師到龍泉參加教師大會并參與“破四舊”(舊思想、舊文化、舊風俗、舊習慣)活動。接著中學建立“紅衛(wèi)兵”組織,小學建立“紅小兵”組織。
8月 “無產(chǎn)階級文化大革命”開始,“紅衛(wèi)兵”上街破“四舊”,一批干部群眾被打成“牛鬼蛇神”,有的受批斗,有的被抄家。
12月 中共龍泉縣委向省委上報請求恢復慶元縣建制的報告。
1967年
1月30日 慶元地區(qū)群眾在慶元中學操場召開萬人大會,推選工、農(nóng)、兵、學、商代表各1名,組成上訪團,于2月5日上京請求恢復縣制,黨中央辦公廳和內(nèi)務部領(lǐng)導接見了他們。
1月 慶元至福建省松溪縣公路建成通車。
2月 造反派群眾組織開始“奪權(quán)”。因“觀點”不同分裂成兩派:一派為龍泉縣革命造反派聯(lián)合司令部(簡稱“縣聯(lián)司”);一派為龍泉縣革命造反派堅持真理聯(lián)合總部(簡稱“堅聯(lián)總”)。
2月4日 在慶元群眾推選下,由姚建標、張邦書、張正書、藍其林、姚逢武等5人組成的代表,首次上北京、請求恢復慶元縣。
4月 慶元地區(qū)校舍、校產(chǎn)被嚴重破壞或占用,嚴重影響正常教學。毛主席語錄成了師生的主要課本。
5月 許多公社管理委員會被“奪權(quán)”。各地掀起批判“三自一包”(自負盈虧、自由市場、自留地和包產(chǎn)到戶)、“四大自由”(土地租佃和買賣自由,借貸自由,貿(mào)易自由)的“革命大批判”運動。
8月 國(營)社(集體)永青合作林場建立。
10月17日 慶元地區(qū)兩派群眾組織發(fā)生武斗事件。
11月 慶元大橋動工興建,次年10月竣工。
1968年
4月21日 慶元兩派群眾組織再次發(fā)生武斗,造成3人死亡。
9月12日 安南公社兩派群眾組織發(fā)生武斗事件。
12月12日 龍泉縣革命委員會成立,張炳偉任主任。
1969年
3月28日 馬蹄岙發(fā)生慶元一派群眾組織襲擊麗水地區(qū)另一派群眾組織事件,死6人。
4月 開始建立公社革命委員會,慶元地區(qū)31個公社的革委會相繼成立。
6月 慶元地區(qū)組成的90人參觀團,赴山西昔陽縣學習“大寨經(jīng)驗”。
7月 龍泉縣革命委員會黨的核心小組建立,至1971年12月被取消,恢復中共龍泉縣委員會。
8月 龍泉縣革委會宣布“槍斃香菇”,香菇生產(chǎn)陷入困境。
8月 工宣隊、貧宣隊先后進駐各中學、實小。9月,中學成立革委會,公社完小建立貧管會。1975年9月,縣委決定撤回工宣隊。至1977年8月,撤銷“貧管會”、“工宣會”和“革委會”組織。
1969年 為響應毛主席“知識青年上山下鄉(xiāng),接受貧下中農(nóng)再教育”的號召,至復縣前,慶元地區(qū)知識青年(居民戶口)“上山下鄉(xiāng)”242人。復縣后至1978年全縣知識青年上山下鄉(xiāng)166人。
1969年 為響應毛主席“知識青年上山下鄉(xiāng),接受貧下中農(nóng)再教育”的號召,至復縣前,慶元地區(qū)知識青年(居民戶口)“上山下鄉(xiāng)”242人。復縣后至1978年全縣知識青年上山下鄉(xiāng)166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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